摘要: 3月1日,記者從太原市國土局獲悉,不動產登記工作開始后,有關內容未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推動不動產登記職責與機構整合以及制定三定方案,特別是市縣一級的工作開展,是今年太原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重點。
3月1日,記者從太原市國土局獲悉,不動產登記工作開始后,有關內容未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推動不動產登記職責與機構整合以及制定三定方案,特別是市縣一級的工作開展,是今年太原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重點。
據悉,太原市國土局與編辦、房產、林業、農業、水利部門進行業務和技術對接,做好牽頭工作,積極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今年,太原將大力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新證、停發舊證。
國土資源部正式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產權未發生變更、轉移的,原來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可以不更換新證書。實施細則已于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實施細則,市民在產權未變更、轉移的情況下,可以一直持有舊證書,不用著急去換新證。
根據《實施細則》第105條明確規定:“本實施細則施行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簡單來說,就是在產權未變更、轉移的情況下,可一直持有舊證書,市民不用著急去換新證。
太原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如果不登記,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從這個角度講,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以后,大家為了更好保護自己的物權或者財產權,正常地講就應該到登記部門進行登記。如果不登記,他就不能夠對抗第三人。”業內人士表示。只有全面納入登記的不動產才能在法律框架內受到保護,對于此前非法買賣的小產權房,目前不動產登記條例明確暫不登記,這意味著小產權房不可能隨之合法化。
太原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十分龐雜,在設置的過程當中盡可能考慮得全面細致,以免今后工作陷入被動。據悉,縣級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開展或將與市本級同步推進,可能會先行試點,為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平穩過渡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