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愿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后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2018年國家新增的農業補貼將向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等新型主體適度傾斜.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織載體和經濟力量之一,在實現小農戶與農業現代化發展有機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等方面,必將承擔更多的功能,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但目前很多人只知道合作社好,具體好在哪里卻不知道,有哪些機會值得我們把握更是不清楚,一起來看看合作社到底怎么經營.
實踐與理論相結合,明確合作社的意義
一是"三位一體"綜合性合作將成為各地合作社探索發展的方向.
鑒于我國農戶眾多和人多地少的實際國情,未來農村仍將存在大量的小規模農戶.與規模化農戶相比,小規模農戶實力弱,進入市場能力不足,在融資、風險等方面存在強烈的需求,需要生產、供銷和信用等全方位的互助合作,由此對綜合性合作社發展提出了需求,面對農戶的需求,各地將會借鑒浙江、貴州等省的經驗,積極探索"三位一體"發展,落實把小農戶與農業現代化有效銜接的要求.
二是發展聯合社將成為眾多合作社增強競爭力的選擇.
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大做強、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將成為眾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迫切需要,現實中,大量合作社盡管在產后流通加工、品牌建設和市場營銷等方面取得了進展,但在國內外大市場中仍然處于弱勢地位,強化合作社之間的聯絡與合作將成為趨勢.尤其是修訂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會進一步加快合作社聯合與合作的勢頭.
三是金融保險服務將成為農民合作社拓展功能的重要領域.
隨著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轉型發展,對于金融保險的服務需要更加強烈.與此同時,隨著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農業大數據已初具雛形,為有效評價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信用狀況創造了條件.
信用評價也將成為金融機構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發放信貸的依據,由此也將逐步破解以往由于缺少抵押擔保而出現融資難的困局.而合作社將成為眾多金融機構發展供應鏈金融的中介媒體.
四是農民合作社將成為鄉村振興的組織載體.
鄉村振興成為2018年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重大行動指引,預計國家將在農村開啟包括田園綜合體、特色小鎮等一系列重大發展舉措.來推進鄉村振興行動.眾多的合作社作為農村的重要組織載體,將成為大政策和行動的承載主體、實施主體,成為推進鄉村振興行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