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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指導思想,壯大
集體經濟。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為依據,以實現保護、開發(fā)為目的,以壯大村集體經濟和村民共同致富為目標,實現全村經濟的持續(xù)快速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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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主要任務,促進
農民增收。進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落實經營權、處置權,確保收益權,依法保護
林權所有者和林業(yè)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民普遍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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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具體責任。村兩委成員根據不同的分工落實相應的責任,支部書記、村主任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實施,確保林權制度改革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