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當前,我國
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正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如何在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繼續強化
農業基礎地位、促進
農民持續增收,是必須破解的一個重大課題。國內
農業生產成本快速攀升,大宗農產品(000061,股吧)價格普遍高于國際市場,如何在‘雙重擠壓’下
創新農業支持保護政策、提高農業競爭力,是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考驗。我國農業資源短缺,開發過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資源環境硬約束下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提升
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必須應對的一個重大挑戰。”這三個“重大”說明
中國農業經過10余年的高速發展后,正在面臨著新的發展瓶頸,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必須找到并努力破除這個瓶頸,才能在新階段促進農業進一步發展。
我們必須讀懂三個“重大”背后的東西。
第一,對農業的適度支持和保護是我國政府的長期發展戰略。自2002年實施良種補貼并逐漸形成以四大補貼為核心的
農業補貼體系以來,國家對
農業支持和保護的力度逐漸增加,但效率較低。以四大補貼為例,2013年已達1700億元,總量不小,但折合到18億畝
耕地上,每畝不足100元,每個農戶不足1000元,對農民的激勵作用很小。
第二,長期以來的托底收購政策導致主要農產品的國內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20%以上,中國農產品正在失去國際競爭力。
第三,過去我們常說,我們用世界上10%的
土地養活了20%的人口,但那時的城鎮化水平低,總人口中能夠滿足自身農產品基本需求的
農村人口比重大。2004年我國的城鎮化率只有41.8%,城鎮人口只有54283萬人;到了2014年,城鎮化率達到54.77%,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4916萬人。200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422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936元;2014年分別達到28844元和9892元。城鄉居民的消費水平隨著城鎮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斷上升。僅就2014年數據看,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4491元,比上年增長9.6%。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9968元,增長8.0%;
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8383元,增長12.0%。正是城鎮化和消費需求的雙增長,使得盡管糧食(包括其他主要農產品)產量“十一連增”,農產品進口量還是連年遞增,2004年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逆差為46.4億美元,2014年達到了505.8億美元,增加了9.9倍。
綜合地看,要解決上述三大問題,必須破除一系列障礙因素,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就是由于人多地少資源稟賦而造成的超小
規模經營狀態。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目前我國共有農業經營戶1.98億,其中純農戶1.67億。按照18.2億畝耕地計算,每個農業經營戶只有9.2畝。這是我國
農業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最大的國情,是造成三個“重大”的根本原因,也是影響我國農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性瓶頸,必須通過制度創新予以破除,否則極有可能導致我國農業的發展進入日本、韓國那樣的“小規模陷阱”。
答案在農民那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外出打工的農民工數量不斷增加,
土地流轉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截止到2014年6月底,全國通過各種方式
流轉土地3.8億畝,占全部
家庭承包經營面積的28.8%。
土地流轉推進了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的發育,根據
農業部門的數據,目前我國共有
土地經營面積200畝以上的
家庭農場87.7萬家,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2萬個。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數據,截止到2015年2月底,
農民專業合作社133.74萬戶,實有入社成員數9482萬戶。必須認識到,盡管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在長期內,我國仍會以小規模經營農戶為主,中國農業經營的微觀基礎不會改變。
在這個基本判斷下,中國未來農業發展的政策框架應該是:
第一,堅持穩定和不斷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
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保障農戶對土地的合法產權。
第二,按照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在落實
農村土地集體
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實現農村土地的“三權分置”。
第三,按照“依法、有償、自愿”的原則推進農村
土地經營權流轉,尤其是長期
流轉,在流轉過程中“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
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
土地承包權益”。
第四,在土地流轉的基礎上大力發展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
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其中,農民合作社不僅能夠連接小農戶和大市場,解決那些一家一戶農民辦不好、辦不了、辦了不合算的事情,還是連接小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橋梁,在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居于核心地位。
第五,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公共服務機構作用,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