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轉變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并按照土地出讓的相關規定,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系,由土地收購儲備機關根據收購計劃安排收儲。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二、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后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標準、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經規劃、國土、財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并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掛出讓。
三、經招拍掛出讓后產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并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四、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后,辦理土地使用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