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用于非農業建設?
除直接為種植業、畜牧業服務的基礎建設用地以外,其他建設用地,都是非農業建設用地。利用農產品和畜產品開辦的加工工業也屬于非農業建設用地。但農田水利建設、農村田間道路和種植大棚、養殖棚圈等屬于農業建設范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況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