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務院發布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文件,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
國務院發布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文件,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是當前我國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
去年12月初,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情況和下一步金融改革開放相關工作匯報;部署在多地開展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在具體創新試點方向上,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農村金融綜合服務以及自貿區跨境業務等方面成為重點。這也與《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提出的“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契合。
如今,普惠金融離現實生活正越來越近。從文件內容看,普惠金融主要實現的目標是,“大幅改善對城鎮低收入人群、困難人群以及農村貧困人口、創業農民、創業大中專學生、殘疾勞動者等初始創業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對特殊群體的無障礙金融服務。加大對新業態、新模式、新主體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業和農戶貸款覆蓋率。提高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覆蓋率,力爭使農業保險參保農戶覆蓋率提升至95%以上。”也就是時候,普惠金融的目標群體是低收入者。除了類似大學生創業基金功能的為創業者提供貸款外,主要的是向農村群體提供消費貸款。
簡單來說,普惠金融就是填補銀行、民間金融機構不愿去做的利基市場空白。服務對象基本為社會弱勢群體、低收入者。從出發點考慮,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于改善民生,縮小社會差距。但從實際情況考慮,普惠金融缺乏可執行性。
首先,對于創業者的金融支持本身就屬于風險極大的投資項目。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上海市就成立了大學生創業基金。期間,大大小小投資了上千個項目。其中,表現最好的就是上海泰坦科技集團。由一群華東理工大學的學生創業組建。在2007年成立后,在大學生創業基金以及國家政策的扶持下成長為如今的集團公司。但是,這僅僅是個例,大多數創業公司最終的結局都是倒閉破產。因為創業本身的成功率就非常低,我國初創型公司能過活過三年的不足4%,能夠活過五年的不足3%。這意味著,對于這些創業公司的貸款多數會以壞賬、不良貸款收尾。普惠金融機構其實就是類銀行機構。相信即使有國家資金作為背景也承受不了大規模的壞賬。
其次,貧困人群、低收入者消費貸款市場難以激活。因為長期處于貧困、低收入環境。這批人群的消費意識非常淡薄。他們本身就沒有借錢消費的觀念。目前全國農民工總量2.74億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8億人,外出農民工月平均收入2864元。農村居民依靠耕種的收益非常少,一年才萬元左右。低收入者的收入根本難以提供什么消費力。
再次,依靠貸款支撐起的消費市場終究是債務。無論普惠金融服務的對象是企業還是個人,其本質都是貸款。對于企業來說,借錢運營勢必會加大自身財務杠桿。應該沒有人忘記08年金融危機中,雷曼兄弟就是因為1:30的財務杠桿而導致破產倒閉。至于借錢消費更是不可取。低收入者本身收入來源就極其不穩定。在經濟衰退周期內,隨時都有下崗失業的可能。一旦出現失業的情況,就難以支付每月的還款。最終導致的還是違約。
由此,筆者想提出的問題就是,普惠金融在開始施行時縱然能夠在短期內提供一定經濟活力。但是,放眼長期,普惠金融在我國是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嗎?普惠金融本身所背負的違約風險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