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脫困,一直是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這個東東,不是靠說,而是實實在在去做,去嘗試的,幫助更多人脫困,早日實現我們偉大的中國夢。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不能光輸血不造血”,扶貧工作中,這些都是說濫了的道理,但還值得再一說。脫貧,貧困戶有責任,不能被動等待;政府責任更重,要創造條件激發、培育出內生動力來。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教會打魚比直接給點兒魚可難得多。貧困戶一般既沒資源又缺致富本領,并不好扶;可任務又很重,離全面小康的目標滿打滿算不到6年,這時候,便容易滋生“走捷徑”的傾向,甚至動歪腦筋把“輸血”包裝成“造血”,必須提前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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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地衡量指標細了:要看你精準不精準、有沒有產業支撐。明顯的“面子活”不好做了。然而,有了產業、也確實惠及貧困戶了,就算“造血”嗎?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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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用貧困戶的地,交給公司發展各種
特色農業,然后按戶分成。這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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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貧困戶也參與進種植管理,跟他們合作,教他們技術,提高他們的能力,幫著鋪渠道,干得好收益高、干得多掙得多,這就是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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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凈吃凈落,往家一躺啥也不用干就等著領錢,這個辦法就浮漂得很。
土地租金畢竟有限,達不到脫貧效果不說,關鍵是貧困戶跟產業是“兩張皮”,產業好了是白吃人家,產業不好了自己也無力自救,這樣的扶貧,哪里有穩定性呢?不過是一時光鮮罷了。脫貧脫了幾年,又貧了,等于不脫。這個“成績”寫進報告里,那就有糊弄上級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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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粗略地說,有兩個責任主體。一個是黨和政府,另一個是貧困戶自身。后者的責任平時說得少,其實,要改變命運,自己不奮斗、不拼搏,怎么可能實現呢?政府可以開拓融資渠道、給技術支持、給創業就業環境,但具體怎么用好這些條件,離不開貧困戶自身努力。政策再好,不伸手也夠不著。當然,喪失勞動能力,實在伸不出手的,自然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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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要素在經濟活動中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說,只有人的增值,才是致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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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貧困戶有責任,不是為政府推責任,相反,責任更重了。孵化出貧困戶真正參與的產業,將來放了手致富步伐仍然矯健,這對各級組織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提高基礎設施、改善公共服務水平,到開展技術培訓、改變貧困戶的意識和思路、改善市場環境,非踏踏實實真抓實干不可,沒有捷徑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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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貧困地區發展要靠內生動力,一味的依靠“被動脫貧”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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