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匯區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檔案暫行辦法
為了加強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檔案的科學管理,正確反映本區城市建設發展過程,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上海市檔案條例》和《土地管理檔案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本區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檔案是指在本區地域內由外資投資內、外銷房(或內資投資于外銷房)的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活動過程中直接產生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音像等歷史記錄,主要有土地出讓、房屋拆遷、市政配套等三方面內容。
二、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文件應及時收集,在項目立項時就應指定人員負責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項目進展到不同階段,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就要延伸到相應階段。對材料的收集、整理應納入出讓工作的考核范圍。
三、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檔案屬專業檔案范疇,應單獨組卷,按項目(出讓地塊)整理,同一項目(出讓地塊)的文件是一個整體,按系統整理。使用科技檔案裝具。
四、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檔案屬本區收集和保管的重點檔案,按《上海市檔案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收集和保管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檔案的法人、其他組織、區規劃土地局應在簽訂《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的六十日內向區檔案局登記。
五、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檔案,應在本地塊《合同》內容完成后六個月內,由業務部門負責整理成卷移交區規劃土地局和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根據《檔案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違反《檔案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的”將負法律責任。
六、區政府土地有償使用辦公室和規劃管理部門應加強與區檔案局的聯系,出讓地塊交地驗收合格后即通知區檔案局,便于區檔案局對區規劃管理部門和土地受讓方單位檔案的指導、監督、驗收。
七、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檔案要注意保密。借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借閱制度,持單位介紹信,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表,經分管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工作的領導或檔案工作領導批準,方可查閱。
八、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文件收集要求:
凡是發文單位和收文單位歸檔時應收集正式文件,蓋章后方可歸檔;凡是簽訂合同的甲乙方歸檔時應收集合同正本,其他單位歸檔可保存復制件;凡是付款憑證,原始件歸入交款單位和收款單位的會計檔案外,相關單位的《有償出讓檔案》中歸復制件。
九、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檔案的歸檔范圍:
(一)土地出讓方面的材料及產生文件單位:
1.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市土地局
2.有償使用土地合資項目的協議書受讓方
3.成立項目公司的有關文件和營業執照受讓方
4.出讓土地地塊規劃設計的文件市、區規劃局
5.關于批準收回XX地塊使用權用于批租的通知市、區政府
6.關于XX地塊提供土地批租的請示區府土地有償使用辦公室
7.XX地塊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地籍圖市、區土地局
8.出讓地塊地形圖市測繪院市房地局資料中心
9.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受讓方注冊證明或營業執照和外方銀行資信證明受讓方
10.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受讓方簽約人的資質證明或委托文件受讓方
(二)房屋拆遷及市政配套方面的材料及產生文件單位:
1.出讓地塊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區規土局、受讓方
2.出讓地塊上水、電、煤、電話等市政配套項目申請與復函受讓方、有關配套單位
3.要求拆除出讓地塊房屋的申請與批復受讓方、市、區房產局
4.出讓地塊動遷用資金來源、房源合同、動遷房屋圖紙文件動遷單位
5.申請及辦理居民戶口凍結的報告和批復受讓方或區規土局、區房產局
6.房屋拆遷許可證市、區房產局
7.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市土地局
8.被拆遷的單位和居民的拆遷安置合同或協議書(包括補償協議書和委托協議書)動遷單位、被動遷單位或人(由動遷單位歸檔)
9.關于委托拆遷費的付款憑證受讓方、控股公司(由付款單位收款單位歸檔)
(三)其他材料:
1.有償出讓過程中來往文書受讓方、有關單位
2.出讓地塊原貌、簽約儀式的文字和聲像資料受讓方
3.違約賠償書、賠償金收據證明受讓方
十、本《暫行辦法》由區檔案局負責解釋。
十一、本《暫行辦法》與國家和上海市檔案局有關規定不相符之處,以國家和上海市檔案局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