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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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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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池鎮外經大道與軍二路交口西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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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85(94.8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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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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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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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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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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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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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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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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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競買登記
1、競買人須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10月8日到廬江縣國土資源局領取拍賣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8日上午11:00時。?
2、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均以實際到賬為準。
四、拍賣時間和地點
1、拍賣日期暫定為2015年?10月?10日下午?3:00時,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拍賣地點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
五、其他要求
(一)廬江縣77#地塊
1、出讓地塊具體規劃設計條件以廬江縣規劃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拍賣文件。參考地價不含契稅、印花稅。
2、競買人須為注冊資本金和實收資本金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的公司法人。
3、競得人須按照規劃批準的方案進行建設,自持并整體運營的地上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得低于地上商業總建筑面積的40%(包括地上計容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酒店、不低于6500平方米的美食文化街和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文化類博物館),且房屋產權登記后5年內不得轉讓。否則,均視為違約,競得人須按出讓面積以50萬元/畝標準支付違約金。此款由廬江縣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4、競得人須按照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無償出資、同步建設外經大道以東的3畝城市街頭綠地和地塊北側人行道(4.5米寬、長500米)。建成并經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給湯池鎮人民政府進行管理。
5、競得人須按照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按不低于3800萬元/公里標準,出資對地塊西側界線長度馬槽河實施景觀改造(含馬槽河、出讓地塊西側界線、老軍二路圍合的約4.12畝,具體長度和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景觀改造完成并經廬江縣人民政府驗收合格后,由競得人負責無償管護。
6、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美食文化街須在竣工后1年內投入運營。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若未按期投入運營,每延遲1日,按照出讓總價款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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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競得人須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30日內付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8、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30日內在廬江縣湯池鎮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并全額納稅。否則,視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9、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由廬江縣湯池鎮政府、縣國土局向競得人辦理土地現狀交付手續。